動態(tài)與觀點
- 引 言 -
碳金融市場指金融化的碳市場。
由于歐美金融市場高度發(fā)達,金融化的碳市場對于他們幾乎是不言自明的前提,所以在他們的語境中很少出現“碳金融”等提法。
而在2011年的《碳金融十年》報告中,世界銀行對“碳金融”的描述也幾乎與碳交易一致,即出售基于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量或者交易碳排放許可所獲得的一系列現金流的統(tǒng)稱。
- 探 討 -
一、基礎理論
碳金融市場交易產品包括依托碳配額及項目減排量兩種基礎碳資產開發(fā)的各類碳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工具(碳期貨、碳遠期、碳掉期、碳期權等)、融資工具(碳質押、碳回購、碳托管等)和支持工具(碳指數和碳保險等)三類,可以幫助市場參與者更有效地管理碳資產,為其提供多樣化的交易方式、提高市場流動性、對沖未來價格波動風險、實現套期保值。
圖表1 碳金融的主要交易工具
碳市場的層次結構既包括宏觀層面的碳交易規(guī)制體系(ETS),也包括微觀層面的二級交易市場、融資服務市場和支持服務市場,其中二級交易市場是其核心,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而宏觀框架和微觀結構的過渡銜接部分則是一級市場。
碳金融市場發(fā)展的成熟度,可以從市場效率的角度來衡量,一是資源配置效率,二是市場運行效率,資源配置效率包括碳價的有效性和碳價的穩(wěn)定性,市場運行效率包括市場的流動性和碳價的權威性。
概 念
國內學者對碳金融概念的界定則分為兩個層次:
圖表2 碳金融的概念和界定
基礎資產
碳交易的基礎資產主要包括兩類:
一是ETS體系下的碳排放權配額,比如EU ETS下的歐盟碳排放配額(EUA)和歐盟航空碳排放配額(EUAA)、我國七省市碳交易試點框架下的北京市碳排放權配額(BEA)等。
二是根據相應方法學開發(fā)的減排項目減排量,比如聯(lián)合國清潔發(fā)展機制下的核證減排量(CER)、中國國家發(fā)改委認可的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等。
二、交易主體
交易雙方
指直接參與碳金融市場交易活動的買賣雙方,主要包括控排企業(yè)、減排項目業(yè)主、碳資產管理公司、碳基金及金融投資機構等市場主體。
在現貨交易階段,市場主體往往以控排企業(yè)為主、碳資產管理公司和金融投資機構為輔;在衍生品交易階段,金融投資機構尤其是做市商和經紀商將成為市場流動性的主要提供方。
第三方中介
指為市場主體提供各類輔助服務的專業(yè)機構,包括監(jiān)測與核查核證機構、咨詢公司、評估公司、會計師、律師事務所,以及為交易雙方提供融資服務的機構。
第四方平臺
指為市場各方開展交易相關活動提供公共基礎設施的服務機構,主要包括注冊登記簿和交易所。
其中,交易所除了提供交易場所、交易規(guī)則、交易系統(tǒng)、交易撮合、清算交付和信息服務等功能外,還承擔著部分市場一線交易活動的日常監(jiān)管職能。
監(jiān)管部門
指對碳金融市場的合規(guī)穩(wěn)定運行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的各類主管部門,主要包括行業(yè)主管部門、金融監(jiān)管部門及財稅部門。
圖表3 碳金融市場的主要利益相關方
三、歐盟碳金融市場簡述
歐盟碳金融市場
國際碳金融市場最典型的代表是歐盟碳交易體系(EU ETS)及其框架下的倫敦碳金融市場。這是目前全球最重要、最成熟、規(guī)模最大、覆蓋最廣的碳市場。
EU-ETS市場階段劃分
EU-ETS于2005年1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可分為第一階段試驗時期(2005年-2007年底)、第二階段改革時期(2008年-2012年底)以及第三階段(2013年-2020年)。
過去10年多,EU-ETS覆蓋國家、管控行業(yè)和管控溫室氣體種類逐步增加。
碳現貨交易產品
現貨(spot)是碳市場的基礎交易產品,包括ETS機制下的減排指標和項目減排量兩種。
其中,EU ETS的減排指標為歐盟碳配額(EUA)及歐盟航空碳配額(EUAA),項目減排量則包括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之間CDM機制下的核證減排量(CER),以及發(fā)達國家和發(fā)達國家之間JI機制下的減排量(ERU)。
EUA、EUAA、CER和ERU就是目前歐盟碳市場交易的主要碳現貨產品,其中CER和ERU兩種項目減排量可以被控排主體用于抵消其一定比例的EUA。
碳衍生交易產品
歐洲擁有發(fā)達的傳統(tǒng)金融市場,因此EU ETS建立伊始就直接引入了碳金融衍生品, 主要有碳遠期、碳期貨、碳期權和碳互換,其中碳期貨的交易規(guī)模最大。
圖表4 歐盟碳交易平臺發(fā)展概況
- 結 語 -
本文主要探討了碳金融及衍生品的結構以及世界主要碳金融市場的交易機制,關于碳金融領域的其他問題,作者將會持續(xù)分析和解讀,敬請關注。
1. 《中國碳金融市場研究》——綠金委碳金融工作組
2. 《綠色金融改革與促進綠色轉型研究》——中國環(huán)境與發(fā)展國際合作委員會 課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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