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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絲器”刮出維權風波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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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閱讀提示:前不久,“逍遙鎮(zhèn)”“潼關肉夾饃”維權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小商販頻頻被牽涉進侵權官司,引發(fā)了大眾對知識產權維權的關注。近日,又有多家商販因售賣刮絲器被起訴侵權而上了熱搜,有人認為這是權利人的正當維權,有的則認為其是“碰瓷”維權,意在“撈錢”。

  “我想通過此次發(fā)聲讓更多的商家了解知識產權法律常識,告誡商販們要從正規(guī)渠道進貨,不去售賣假冒偽劣產品。我是一個真真正正在做事的人,提起訴訟不是‘撈錢’,而是正當維權?!?/p>

  不久前,山東莒縣鯤鵬廚具有限公司負責人魏鵬以自己持有的“刮絲器”外觀設計專利被侵權為由,將多家小商戶告上法庭,索賠金額總計超過百萬元,而這也將他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他的專利產品與傳統(tǒng)刮絲器有何不同之處?為何他起訴小商戶而非刮絲器廠商?對于業(yè)界爭議,其又是怎樣回應的?針對這些問題,本報記者對魏鵬進行了獨家采訪。

  多家商鋪遭起訴

  前不久,有眾多商家向媒體反映,稱其在自己的商鋪出售一種常見的刮絲器,結果被一名自稱是該刮絲器的發(fā)明者告了,有的商家還被索賠高達2萬元之多。

  洛陽商戶孫女士稱,自己只是售賣一個小小的刮絲器,沒想到居然被人起訴到法院,說侵犯了人家的外觀設計專利權。

  事實上,與孫女士有同樣遭遇的人并不在少數,在此之前,魏鵬曾經在全國多地開展過同樣的維權行動。魏鵬表示,他的產品自上市以來就得到廣大消費者的認可,隨后他觀察到多地時常有侵犯其專利權的產品出現,為了保護好這兩款產品,他先后多次向各地司法及行政部門進行求助。

  記者以“魏鵬 專利權糾紛”為關鍵字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進行搜索,可以查找到數百篇相關判決及裁定文書。被起訴者多為小商販,覆蓋了山東、河南、河北等省份,索賠標的基本上都是1萬元以上,其中魏鵬勝訴的判決并不在少數。

  那么,上述爭議中的專利到底是一件怎樣的專利?

  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魏鵬提交了“刮絲器(大)”及“刮絲器(?。眱杉庥^設計專利申請,并獲得授權(專利號分別為:ZL201630047677.0和ZL201630047676.6)。

  魏鵬表示,自己所申請的專利為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是產品的形狀、圖案等設計,與產品的使用功能并無關聯(lián)。涉案刮絲器整體結構、形狀是由矩形木質框架組成,刮絲器芯板是由塑料板及四條組合刀片注塑而成,木質文理與芯板塑料色彩形成鮮明的色差感,通過這樣的設計,使產品產生更加鮮艷醒目的外觀美,而區(qū)別于傳統(tǒng)老式刮絲器外觀樣式。

  否認“惡意訴訟”

  魏鵬“刮絲器”專利事件經媒體報道后引發(fā)熱議,有人支持魏鵬維權,也有觀點認為魏鵬是在“碰瓷”。

  有網友表示,魏鵬頻繁以侵犯其持有的“刮絲器”外觀設計專利權為由,向全國多家售賣“刮絲器”的小商販進行維權索賠,此舉是“惡意訴訟”。魏鵬表示,根據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拔业木S權行為是在法律范圍內正當合法的行為,應該得到提倡,不能因侵權人自己不懂法就不付出代價。”魏鵬表示。

  此外,還有網友認為,魏鵬不起訴生產廠家而直接起訴小商販,是為獲取更大的收益。對此,魏鵬表示,他也想直接起訴生產廠家,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種種困難。“例如在河北某地,一個村子里便有六七家生產涉嫌侵犯我專利權產品的工廠,當地行政部門多次組織執(zhí)法人員去處理,問題也沒有得到根治。還有山西等地的一些工廠,我連大門都進不去,根本無法取證。此外,有多個涉嫌生產侵權產品的廠家,我根本就找不到廠址,無奈之下我只好對各酒店用品市場、百貨批發(fā)市場及線上電商的商鋪提起訴訟?!保ㄚw瑞科)

  業(yè)界聲音:合理維權與“碰瓷”的界限

  魏鵬“刮絲器”專利事件不斷發(fā)酵,引發(fā)輿論廣泛關注,公眾對魏鵬的行為評價存在較大爭議。那么,此類維權行為是合理維權還是“碰瓷”維權呢?兩種行為的界限在哪里?

  北京市維詩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合伙人、律師楊安進表示,知識產權領域的“惡意訴訟”,通常是指權利人明知無專利權(如已經失效或被宣告無效,或已轉讓等情形),或者是故意將現有技術、設計簡單拼湊后不正當地獲得專利權,并以該專利權為基礎進行訴訟或行政投訴。在魏鵬“刮絲器”專利事件中,目前還沒有明確的信息表明魏鵬的行為具有上述特征,因此,將其定性為“非正當維權”可能依據不足。通過訴訟程序維護其權利,這是專利法賦予權利人的權利。專利權人一方面有權行使該權利,另一方面應當合法行使該權利,不能濫用該權利從事惡意訴訟。

  公眾對魏鵬的褒貶不一,體現出社會公眾對知識產權制度的不同認知。如果有人認為魏鵬的“刮絲器”外觀設計專利沒有創(chuàng)新性,可以通過專利法規(guī)定的專利無效宣告程序請求宣告該專利無效;對于魏鵬起訴終端銷售小商店問題,小商店可以依據我國專利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以其銷售的產品具有合法來源為由,主張免除賠償責任;最后,對于魏鵬索賠較高的問題,與個案中的事實有關,索賠主張需要證據支持,因此較高索賠只是體現了當事人的主張,最終還要看法院如何判。所以,從法律角度看,公眾爭議的問題都有解決方案,法律上的邏輯是完整而自洽的。

  但是,法律是在活生生的現實社會中實施,法律的實施需要當事人乃至全社會為其承擔成本。比如,專利問題具有較強的專業(yè)性,對于小商店,無論輸贏,其被卷入一個此類訴訟本身就面臨成本問題;同時,專利無效、專利侵權判斷、合法來源的免責等,都是有較強專業(yè)性的問題,許多當事人不具備相應的專業(yè)知識或實務處理能力,需要花費一些成本才能妥善應對這些問題。

  新修改的專利法將法定賠償額大幅提高,幅度為3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這一方面激勵了一些權利人的維權訴求,另一方面無疑讓此類事件中的被告面臨較高的法律實施的成本。

  要解決魏鵬“刮絲器”專利事件中的問題,一方面需要全社會有更強的知識產權意識和必要的知識,同時在訴訟程序設計上既要方便維權,也要降低應訴成本,同時制度設計上要足以震懾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對于維權能力或應訴能力不足的當事人,需要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訴訟程序中的事先充分釋明等制度,使得法律的實施更為精細,從而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