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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高院提審并改判,恒都上海律師代理屠某某撤銷權糾紛再審案件終獲逆風翻盤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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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亮點


本案案由為撤銷權糾紛,我方對是否存在欺詐、重大誤解等撤銷權事由的舉證責任較重,但全部的工程賬目均在對方手中。即便這樣,我方仍然完成了艱難復雜的舉證,獲得省高院判決支持。


本案從2018年起訴至今歷時長達5年,經(jīng)歷了一審勝訴、二審敗訴、中院再審敗訴、市檢察院抗訴被駁回等階段,客戶幾乎窮盡了全部救濟途徑,最終在已經(jīng)被中院駁回再審的情況下,仍然能夠被江蘇省高院提審并逆風翻盤,難度極大。


案情摘要


屠某與楊某合伙從事工程施工。雙方于2017年8月1日簽訂《協(xié)議書》一份,載明雙方就訴爭三個工程施工項目的賬務確認無誤且全部結清無異議。屠某在簽訂《協(xié)議書》后不久,偶然發(fā)現(xiàn)楊某在協(xié)議書簽訂之前,在其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多次領取和隱匿工程款近400萬元,遂將楊某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協(xié)議書》并返還不當?shù)美?section>
一審法院認為《協(xié)議書》的成立應以雙方工程賬目確實兩清為前提,但是被告楊某對相關工程賬目的去向和用途無法作出合理解釋,屠某簽訂《協(xié)議書》時構成重大誤解,遂判決撤銷該《協(xié)議書》。楊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協(xié)議書》系雙方自愿簽訂,體現(xiàn)了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或重大誤解等可撤銷情形,遂判決撤銷原判,改判駁回了屠某的全部訴訟請求。屠某遂先后向二審法院申請再審,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監(jiān)督但均被駁回。

就在委托人已窮盡所有救濟途徑近乎絕望的情況下,恒都上海分所受命于危難之間,代理屠某多次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從立案到聽證再到開庭審理和判決,每一步都走得異常艱難。終于蒼天不負有心人,江蘇省高院終審判決撤銷原判,改判撤銷雙方2017年8月1日簽訂的《協(xié)議書》,委托人大獲全勝。


本案爭議焦點


1.《協(xié)議書》是否應當被撤銷?委托人是否是在受欺詐和重大誤解情況下簽訂的《協(xié)議書》?


2、雙方賬目是否兩清?《協(xié)議書》約定的“賬務兩清”是否有事實依據(jù)?


恒都律師工作


1.全面梳理全案所有證據(jù),將證據(jù)分為四組36項,按照每組不同的證明目的重新整理證據(jù)目錄清單,讓再審合議庭用最短時間清晰了解案件事實全貌,準確歸納案件核心爭議焦點。


2.在我方幾乎沒有任何工程賬務資料的情況下,將案涉三個工程賬目的投資成本情況、利潤情況、支出情況、雙方之間互相轉賬情況制成9個表格,讓再審合議庭清晰了解案涉三個工程的投資和利潤情況。


3.全面厘清和優(yōu)化我方再審期間的代理思路,從雙方基礎法律關系、對方如何欺詐讓我方產(chǎn)生重大誤解以及賬務不清的具體金額等三個方面精準發(fā)表辯論意見。


4.聯(lián)系多位不方便出庭的證人,上門制作律師調查筆錄,固定證人證言。


案件結果


案件經(jīng)過兩次公開聽證審理和一次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最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9日作出終審裁判:1、判決撤銷原判。2、撤銷雙方于2017年8月1日簽訂的《協(xié)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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